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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大家乌丙安
2017-12-29

乌丙安,蒙古族,1929年生于呼和浩特市,祖籍辽宁喀喇沁旗,著名民俗学家、民间文艺学家。辽宁大学教授,创办辽宁大学民俗研究中心并任多年主任,国际民俗学家协会(F.F.)全权会员(全世界78人中国仅2人)、中国民俗学会荣誉会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申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评委、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际民间叙事创作研究协会(ISFNR)会员、德国民族学会会员、日本口承文艺学会会员。兼任多所外国大学教授、客座教授。多次获得中国民间文艺界最高奖“山花奖”,全国优秀社会科学著作一等奖,1992年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7年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

他以《民间文学概论》、《民俗学丛话》、《中国民俗学》、《民俗学原理》、《民俗文化新论》、《中国民间信仰》、《神秘的萨满世界》和《日本家族和北方文化》等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里程碑意义的民俗学专著,为中国与国际民俗学事业和民俗学专业教学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2014年,8卷本的《乌丙安民俗研究文集》出版。

“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习近平总书记把传统文化提到了国家民族精神命脉的高度。我做了60多年的中国民俗研究和教学,从事了30多年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深深感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现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可是前所未有的。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有法律的保障,多抢救保护一些中国的民间文化遗产,就是对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贡献,这项工作可不能耽误,必须争分夺秒。”乌丙安教授说。“我们不应把我国最具浪漫色彩的传统节日七夕节,贴上‘中国情人节’等有异国色彩的标签。”“还有我们的婚礼,那在过去可是有着非常神圣的仪式的,穿着是有讲究的,要穿我们自己的民族服装,现在变成了都穿西方的婚纱了,我们民族的传统的东西哪去了?”“如果一个民族,连自己都无法认同自己,别人怎么可能认同你?你丢了自己的文化身份,别人还怎么识别你?一个民族的文化支撑是什么?我们与生俱来、代代相传的文化根基是什么?如果这些文化失去了,我们还剩下什么?无论怎样全球化,每个民族身上仍然有着深深的文化烙印,是不能丢也无法丢的。这就是我们的文化之‘根’。”

1949年他只身离家,投奔晋察冀解放区,辗转来到北平,成为新中国第一批大学生。1953年,24岁的乌丙安成为新中国首批研究生,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民间口头文学专业师从钟敬文先生研究民俗学。经历过“整风运动”被劳改、“文革”时被下放农村劳动了10年等人生坎坷。1978年,已经50岁的乌丙安带着300多万字的第一手民俗调查资料回到沈阳,开始了学术研究的新征程。

作为教育家,他于1980年3月在辽宁大学首开“民俗学”系列讲座,组建辽宁大学民俗学社。1982年,高教部批准辽宁大学民俗学方向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他任研究生导师和学科带头人,同时担任柏林自由大学东亚研究所中国民俗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指导国内外研究生40多名。他还承担了教育部在辽大举办的民俗学助教进修班导师工作,培养了汉、蒙、藏、维、苗、羌、撒拉族等多民族民俗学讲师助教,现在都已经成为民族院校的学术带头人和国内外民俗学研究领域的中坚力量。

作为国家非遗领域专家,乌丙安参加了国家非遗名录15000多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参加了40多项世界级人类非遗名录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工作,参加了4500多名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工作。在国家住建部参加了国家级3000多个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工作。在全国29个省的200多个乡镇村落做了实地调研工作。

他在1980年之后陆续提出的非遗传承人和传承谱系的保护理论和实践、保护法规的制订意见、大型节日遗产整体保护的措施方案、国家级名录申报评审方案及文本格式的设计、保护工作手册的编纂方案及统稿办法等都获得采纳。

目前,国家先后评定了四批国家级传承人共1986位,为此乌丙安教授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心血。他说,“非遗”保护的具体实践也遇到不少困难。比如,近年来我国主要采取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立法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其中,生产性保护最为复杂。

目前,88岁的乌丙安教授还在穿梭于各省区各国,为永恒的非遗事业贡献着才华。

原文载于:《民族画报》蒙古文版2017年第12期